关于试行预约催还服务的通知
关于试行预约催还服务的通知
热门图书、经典图书、跨学科图书等一直是广大读者的借阅热点,应广大读者的呼吁,为满足更多读者的需求,让提出预约申请的读者尽快借到所需图书,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流通速度,使有限的图书发挥更大的作用,图书馆开始试行国际通行的预约催还服务。
“预约催还”是指“已借出”状态的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后,系统根据“预约”申请,通过邮件提醒持书读者于“催还到期日期”前归还。图书归还之后,将优先借给预约者。
试行期间的规则如下:
- 当前借阅周期:当前持书读者最少可以使用一个借阅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多于2人预约的热门图书为14天),当满一个借阅周期后(即使已经续借),系统会根据预约申请向持书者发邮件提醒尽快还书。
- 催还过期:在一个借阅周期后,系统设置10天还书期,持书者需在10天内归还被预约图书,超过10天(催还到期日期)未还书者,即为催还过期。
- 催还过期帐单:“催还到期日期”后不还的图书,系统将自动生成每册每天0.2元的过期使用费;需要说明的是,若同时存在借书过期不还的问题,系统不会再重复生成其它过期使用费。
- 若读者所借图书中有3册(含)以上催还过期,读者会被停止借书权限(借书账号锁定),直到预约的图书被归还。
重要提醒:
- 催还通知的发送:若读者拥有学校配置的“学工号@pku.edu.cn”邮箱,或者已经在图书馆系统内登记个人邮箱,系统会将催还通知发往这两类邮箱;没有这两类邮箱者,可以登录图书馆主页后,通过“修改邮箱”在系统内添加个人常用邮箱。
- 关注自己的借阅状态:凡借阅清单中的“催还到期日期”处显示具体日期,则是提醒读者此书被催还,需在“催还到期日期”前归还。
预约催还服务试行时间为2014年10-12月,试行期间,由预约催还而产生的过期使用费帐单,可联系图书馆申请免交;图书馆也欢迎广大读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读者的反馈适当调整规则。
申请免交过期使用费的地点:图书馆一楼阳光大厅证卡处,联系电话62754246。
意见和建议反馈:zhengk@lib.pku.edu.cn
持书者和预约者都希望使用图书馆的图书,图书馆试行的预约催还服务力求最大条件满足双方利益,从而为所有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请读者理解并支持。
北京大学图书馆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