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手续

2011-06-29

 

图书馆关于2011年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为避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造成长时间排队等候现象,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特提醒所有2011届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

1、清还所有图书馆的借书,包括馆际互借以及其他图书馆(如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医学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等)的借书;

2、清算图书馆的各类账单,包括图书过期使用费、图书馆阳光大厅上网费等;

3、清除所有正在进行的预约和请求;

4、提前办理遗失图书的赔偿手续;

5、已办理清华大学图书馆借书证的同学,请提前到清华大学图书馆办理退证,并在离校前将退证回执交至图书馆证卡管理处;

6、自620日开始,图书馆停止对毕业生的馆际互借借书服务。

本科生离校手续:

请持离校转单到图书馆证卡处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包括单证生)离校手续:

请持离校转单到图书馆证卡处办理离校手续,并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具体说明如下:

1、请博、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通过时,务必在学位论文末页的使用授权说明中签署本人姓名和导师姓名。

2、请毕业生在答辩通过后尽快通过图书馆主页提交电子版论文,避免后期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避免毕业生离校高峰期间学位论文等待审核用时过长。

3、研究生离校转单在“图书馆”一栏内必须同时加盖图书馆公章和学位论文验收合格章,才能完成在图书馆的离校手续。

图书馆办理离校时间:

 748日:8:0017:00

办理离校地点:

图书馆一层阳光大厅(学位论文审核在中厅)

 

图书馆

2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