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与催还

一、预约

为方便读者借阅图书馆资源,北京大学图书馆对可外借图书资源提供预约服务。

1、已出借图书的预约

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外借图书归还后,系统将通过读者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读者或读者查看自己借阅状态显示预约书为“可借”时,可至总还书处办理借书手续。图书为读者保留4天。若一本外借图书有多位读者预约,则按预约先后顺序借给读者。对于读者已经预约的图书,前一位读者不可续借。

2、未出借图书的在架预约,包括闭架借书处、昌平储存馆、第二储存馆

对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图书,读者可进行“在架预约”。

(1)闭架借书处

如需借阅图书的馆藏位置是“闭架借书处”,可进行在架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两次集中处理预约请求,提取馆藏。

(2)昌平储存馆

对于馆址是“昌平储存馆”的图书,读者可在网上预约,也可填写专用索书单并投入设在阳光大厅总咨询台的专用箱。工作人员每周一、四到昌平储存馆将图书取回北大中心馆。

(3)第二储存馆

第二储存馆目前主要收藏日、俄文图书。读者在网上检索到所需的日、俄文图书馆址显示为“第二储存馆”时,直接提交预约请求。工作人员周一至五每天上午处理预约请求一次,提取馆藏。

在架预约图书将集中放至中心馆总还书处;系统将通过读者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读者,或读者查看自己借阅状态显示预约书为“可借”时,可至总还书处办理借书手续。图书为读者保留4天。

电纸书的预约方式同“已出借图书的预约”。保留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预约催还

“预约催还”是指“已借出”状态的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后,系统根据“预约”申请,通过邮件提醒持书读者于“催还到期日期”前归还。图书归还之后,将优先借给预约者。

预约催还规则如下:

1.当前借阅周期:当前持书读者最少可以使用一个借阅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多于2人预约的热门图书为14天),当满一个借阅周期后(即使已经续借),系统会根据预约申请向持书者发邮件提醒尽快还书。

2.催还过期:在一个借阅周期后,系统设置10天还书期,持书者需在10天内归还被预约图书,超过10天(催还到期日期)未还书者,即为催还过期。

3.催还过期帐单:“催还到期日期”后不还的图书,系统将自动生成每册每天0.2元的过期使用费;需要说明的是,若同时存在借书过期不还的问题,系统不会再重复生成其它过期使用费。

4.若读者所借图书中有3册(含)以上催还过期,读者会被停止借书权限(借书账号锁定),直到预约的图书被归还。

重要提醒:

1.催还通知的发送:若读者拥有学校配置的“学工号@pku.edu.cn”邮箱,或者已经在图书馆系统内登记个人邮箱,系统会将催还通知发往这两类邮箱;没有这两类邮箱者,可以登录图书馆主页后,通过“修改邮箱”在系统内添加个人常用邮箱。

2.关注自己的借阅状态:凡借阅清单中的“催还到期日期”处显示具体日期,则是提醒读者此书被催还,需在“催还到期日期”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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