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中文旧报刊服务规定与收费标准

校外读者借阅1949年以前中文旧报刊收费标准

本馆中文旧报刊主要对校内读者服务,校外读者因特殊需要必须来我馆查阅者,适当收费。标准如下:

1、以合订本(线装以函)为单位计算收费。未装订的散本刊原则上以年为单位(一年算作一个合订本)计算。

2、一类刊,即全国孤本及1949年(含)以前出版的报刊,国内外读者均为每本5元。其他旧报刊(含影印刊),国内读者每本3元,国外读者每本5元。

3、所借期刊当日未能看完,交工作人员保留,次日及次日以后继续借阅的每天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费。

4、校内读者与外单位合作项目(非北大科研项目),按上述标准收费。

校外读者复制1949年以前中文旧报刊规定及收费标准

1、不提供整本复制和成批复制(每期复制篇幅超过该期三分之一篇幅时,即视为成批复制)。需成批复制时,需出示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并经馆领导批准。

2、原则上只允许照相复制,不提供静电复印。

3、收费标准:

照相复制由读者自行完成,需交纳资料费标准如下:

  • 全国孤本和1949年(含)以前出版的旧期刊,国内读者每拍6元,国外读者每拍12元。
  • 其他报刊(含影印刊),国内读者每拍3元,国外读者每拍6元。
  • 用于出版者,需经馆领导批准并按底本费收取。
Chinese, Simplified(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