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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阅读马拉松”——车浩领读《洞穴奇案》

4月13日晚7点,第三届“阅读马拉松”的第八期活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北配楼科学报告厅举行。本期读书会是本届“阅读马拉松”的最后一期,线上阅读报名人数超200人,自去年12月因疫情原因而延期就备受期待。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在现场与广大同学共读《洞穴奇案》一书,探讨案件中情、理、法的冲突与平衡,引领大家透过洞穴窥探法律之光。

讲座现场

车浩向大家介绍了《洞穴奇案》的定位,作者的写作目的是通过书中案件向“门外汉”展示法律的万花筒,进而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因此,本书并不是记录法官处理案件的真实过程,而是一本帮助非法学专业读者了解法律相关理念的著作。

在英美法系中,法官主要依靠先例进行判断,不严格受到条文约束,即所谓“法官造法”;而在大陆法系或成文法系中,法律以制定法的方式存在,用于涵摄案件事实。本书作者彼得·萨伯(Peter Suber)是美国人,故书中案例判决是基于英美法系的视角。车浩提出,如果转而从大陆法系的视角来看待,思考问题的点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但不同于书中14个多元化判决观点的是,此时的判决是置于统一框架中按顺序进行处理。该框架涵盖“不法”和“责任”两个层次,“不法”判断行为的对错,“责任”判断行为人是否能承担责任,是否要对行为人追究责任,二者间存在递进关系,若无前者,必无后者。

车浩作讲座

车浩结合多个现实案例,深入浅出地梳理了在上述框架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逻辑。首先须判断是否符合构成要件,即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而后须判断是否存在抗辩事由,即形成反证,例如本书涉及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作为补充,车浩从利益权衡等观点进一步阐述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具体判定条件与区别。最后进入责任判定阶段,须考虑是否具备责任能力、是否认识到违法行为和预防必要性等因素。

作为结语,车浩指出书中多位法官阐述了道德和法律的两难,现实中也有多方对法律本身是否具有道德的内涵展开争论,之后逐渐演变成自然法和实证主义之间的论战。车浩援引近来频频发生的舆论审判和媒体绑架事件,认为其背后是立法的意志和司法权之间的较量,但民意最终应转为立法,法律应是民意的结晶。

在最后的互动环节,在场同学们踊跃提问,车浩耐心细致解答,就生命的绝对价值和社会秩序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

现场学生提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无论同学们的专业是否与法学相关,注重法律学习、增强法律意识都实属必要。在“阅读马拉松”里,书海与花海共烂漫,书香与花香同轻扬,一场场跨学科的深度阅读与北大学子同行。

车浩与部分读者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