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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图书逾期使用费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强化“用户导向,服务至上”的理念,给广大读者创造更为宽松便捷的借阅环境,优化阅读体验,提升服务水平,图书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图书逾期使用费。

同时,为了促进图书流通,提升使用效率,图书馆将进一步优化图书到期自动提醒和催还工作。在此,我们倡议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借阅规则,积极借书、提前续借、按时还书,共同营造良好和谐的借阅环境。

 

温馨提示:

  • 如何查看借阅状态?请登录图书馆首页-“我的图书馆”或关注并绑定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北京大学图书馆”,可随时查看图书借出及逾期情况。
  • 以往的逾期使用费?读者个人账户中原有的已归还图书的逾期使用费已自动清除。
  • 如何获得到期提醒?在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中添加或更新手机号即可,通常会提前3天收到自动提醒。
  • 如何进行逾期催还?对有逾期图书未还或所借图书被他人预约的读者,图书馆馆员老师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和催还。

如有问题可联系图书馆证卡服务处(62754246)或总咨询台(62757167)进行咨询和处理。

北京大学图书馆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