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借阅制度
一、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或使用手机登录图书馆微信小程序生成借阅二维码)、借书证可借阅图书10-60册,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五次(详见《借阅数量表》);各借书处或阅览室如公布有特殊规定,则遵照各处、室规定执行。
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3、如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均可自行在网上续借。
4、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到各咨询台及借、还书处请求帮助。
5、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北京大学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规定》执行。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书证或阅览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
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
4、读者须遵守《北京大学图书馆入馆注意事项》,保持文明的阅览环境。
三、非本馆读者借书
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北京大学校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四、特殊书刊的借阅
特殊文献的借阅请参见各阅览室规章。